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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舞阳街道团委开展“双禁”宣传活动
发稿时间:2018年1月2日 浏览次数:1301

以往居民们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损害空气质量,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还容易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与我们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宜。

为了营造文明、平安、祥和的社会氛围,根据《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湖州市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2017年12月30日,德清县舞阳街道团委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启动仪式,志愿者代表向广大舞阳居民发出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随后开展了入户宣传活动。

为了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街道团委将带领志愿者们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我做起,文明过节。自觉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争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以自己的积极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

二、成立队伍,参与巡查。成立“双禁志愿者巡查突击队”,深入小区、商铺开展巡查,采取上门劝导、温馨提示等人性化措施来制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广泛宣传,倡导新风。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双禁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倡导社会各界自觉践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