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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湖州市首届新青年、新媒体大赛开始啦!
发稿时间:2014年11月26日 浏览次数:6139

   

    为贯彻落实湖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共青团中央《关于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中青办发[2014]31号)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最美湖州人”精神,鼓励各级团组织运用新媒体开展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湖州市首届新青年、新媒体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本次比赛旨在挖掘一批反映当代湖州青少年爱岗敬业、热心公益、追逐梦想的新媒体作品和平台,鼓励各级团组织和青少年运用新媒体,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最美湖州人”精神,切实引导全市青少年为打造“四个湖州”、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作出贡献。
  二、参赛对象
    参赛作品由各县(区)团委,开发区团委,度假区团工委,湖州师范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市直属团组织选送,同时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三、参赛作品类型
    (一)微电影类:微电影、Flash动画、MV等;微电影作品的时长为五分钟以上,创作人员数量不能超过6人。微电影要求主题突出、角度独特、积极健康,反映当代湖州青年精神面貌,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微平台类:微信公众号、团组织官方微博、青年
    团体微博;微平台账号须通过微信、微博官方认证方可参赛。
    四、参赛方式
    微电影类填写《微电影大赛报名表》(附件1),以“XX团(工)委选送+作者(团队)名称+作品名称”命名,将《报名表》电子版、作品(以附件的方式)发至指定邮箱。大小超过200M的作品需制成光碟,连同《报名表》纸质版交至团市委组宣部。微平台类填写《微平台大赛报名表》(附件2)以“XX团(工)委选送+平台名称(微信、新浪微博)+账号名称”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评选步骤
    (一)推荐申报(12月10日前完成),分两种方式:
    1.组织推报。各县(区)团委,开发区团委,度假区团工委,湖州师范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团委至少选送3-5个微电影、1个微信公众号和1个微博(原则上要求新浪微博)参加评选。各市直属团组织按照实际情况择优推荐。
    2.公开征集。通过团市委官方微博、微信及“湖州共青团”网站等下载申报材料进行自荐。
    (二)专家初评( 12月11日—12月 16日)
    团市委将组织有关专家人员对组织推报、公开征集的作品进行初审,从微电影类和平台类各择优遴选产生10个左右候选作品。
    (三)网络转发(12 月17日—12月 21日)
    团市委将候选微电影作品上传至官方微博,将线上转发量计入综合评定环节得分。平台类评比由专家初评后,再制定有关评比细则进行评选。统计数量截止时间为2014年 12月 19日23:59分。
    (四)综合评定(12 月22日—12月 24日)
    根据候选作品的网络转发量、专家评定意见进行综合评议,初步产生湖州市首届新媒体大赛获奖名单。
    (五)公示表彰(12月底)
    通过新闻媒体对湖州市首届新青年、新媒体大赛获奖作品和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大众监督,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借助报纸、微博、微信、网站等媒体对获奖的新媒体作品和平台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六、有关要求
  请各县区高度重视,认真推荐,作品数量和质量将作为2014年度县(区)重点工作有关项目考核的重要依据。各选送单位(团组织)请于12月8 日17:00前,将报名表以及参赛作品上交至团市委组宣部。
    电子版材料:luheng0572@163.com
    纸质版材料(光盘):湖州市行政中心一号楼309室
    联 系 人:陆恒、梅远婷
    联系电话:2399339  2398617
    电子邮箱: luheng0572@163.com
    团市委新浪微博:http://weibo.com/hztsw
    团市委官方微博地址:http://t.qq.com/tsw2398068
    团市委官方微信号:hzgqt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