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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湖州市志愿者协会工作需要,为充实工作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项目专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先试用后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项目专员招聘岗位职责与要求
基本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拥护党的领导;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刻苦耐劳、乐于奉献,热爱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5.应聘入职后至少工作满一年(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考录除外)。
任职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28周岁及以下;
2.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积极主动完成交办的工作;
3.责任心强,对工作充满热情,勇于创新,吃苦耐劳,能接受挑战并适应高强度工作压力;
4.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有学生干部和志愿服务工作经验或曾获市(校)级以上荣誉者优先。
岗位职责:
1.负责相关活动的文书撰稿、申报与总结,具备突出的行政文稿写作能力的优先;
2.热爱志愿服务工作,有独立策划、组织、实施志愿服务活动的能力;
3.协助拓展业务范围,整合社会资源,提升青年志愿服务工作质量;
4.协助完成协会其他工作。
三、薪酬待遇
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如有工作经历的,根据其拟聘岗位、工作年限、学历等情况,确定相应的工资等级,试用期间,基础工资按低定一个工资等级执行。如无工作经历的,试用期间,基础工资统一按每月3000元发放,
录用期。聘用人员通过3个月试用期满后,双方认为新聘用人员适应用人单位岗位需要,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签期为三年。聘用人员将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综合考虑湖州市志愿者协会岗位、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因素,建立等级绩效薪酬制度。薪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工资占70%,与本人岗位等级相对应;绩效奖金占30%,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奖勤罚懒、优绩优酬,不搞平均主义。
聘用人员基础工资参照《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基础工资分配办法(试行)》和《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基础工资套改表》的办法,执行基础工资按照“三岗十八级”薪酬分配办法发放。薪酬待遇除工会福利(如:职工体检、生日、疗休养福利等)外,原则上由基础工资(70%)和绩效奖金(30%)构成。已包含原有的年终福利、话费补助(除集团优惠套餐)、高温补助、加班福利、活动补助。以上人员费用若由单位统一列支,须在当月基础工资中扣减。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9日
2.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学位证、《湖州市志愿者协会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及《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1)、其他与任职相关的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以电子版(PDF)的形式发送至qsnswb@126.com。
3.咨询电话:0572-2399179。
五、考试及录用程序
(一)笔试及面试
通过现场笔试成绩进入面试流程。面试以结构化形式进行,由团市委、市志愿者协会等担任面试官。面试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保密、回避、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肃、认真、负责地实施面试,根据面试打分情况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组织体检
正式聘用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由市志愿者协会秘书处安排。
(三)手续办理
体检合格后由市志愿者协会通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解除,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解决。
六、其他说明事项
1.入围的应聘人员须协调原工作单位配合做好考察政审工作。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及时处理好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本公告由湖州市志愿者协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