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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品牌创建指导办法》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8年3月12日 浏览次数:9941

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各县(区)机关工委:

为深化机关党建工作品牌创建,现将《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品牌创建指导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认真遵照执行,请各县(区)机关工委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中共湖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3月2日

 


 

 

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品牌创建指导办法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任务,规范党建工作创新机制建设,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深化机关党建工作品牌创建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不断提高品牌创建层次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

机关党建工作品牌创建坚持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核心,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宗旨,主动把机关党的建设融入湖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探索符合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新模式、新举措,精心培育和打造品牌叫得响、主题内涵深、工作措施实、示范效应强的机关党建工作品牌,全面提升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把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讲政治、有活力、能战斗的“红色堡垒”,为湖州加快赶超、实现“两高”提供坚强保证。

二、创建标准

机关党建工作品牌按照“六有”标准创建:

1.有品牌名称。品牌名称要既能反映本单位党建工作特色,又能体现本单位工作性质、职能特色和服务宗旨。名称要概括精准、形象贴切、好听好记,字数在10个字以内。

2.有品牌标识。通过一定的图案、颜色、文字来传递某种信息,形成品牌标识。标识简洁明了、表达准确、富有美感,符合本单位、本行业特征,易于识别和记忆。

3.有工作流程。品牌创建要有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具体措施、有效载体、流程图(示意图)等,要在策划、培育、创建、宣传、管理、监督、考核等方面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体系。

4.有文化内涵。品牌建设要有创新的品牌理念和丰富的文化内涵,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特色性,能展现机关党员干部良好精气神,体现为民服务新风貌。

5.有活动载体。要搭建具有新时代特点、富有实效的活动载体,形成党组织积极引领、党员踊跃参与、群众广泛支持的品牌创建良好局面。

6.有社会影响。品牌效果要有明显的示范导向和辐射带动作用,具有真实性、创新性、典型性和可借鉴性,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高,影响力大。

三、成效检验

机关党建工作品牌创建每两年评选一次。

1.品牌评选。对上报的品牌,采取专家评选、实地考察、现场展示、集中竞演等多种形式进行品牌评选。

2.品牌命名。对评选出的品牌,经工委班子领导审议,研究确定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品牌,予以命名公布。

四、宣传推介

对评选出的机关党建工作品牌,通过现场观摩、研讨交流、展示发布等多种形式,相互学习借鉴品牌建设经验,取长补短,提升创建水平;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优秀品牌,及时总结提炼品牌创建新的经验和做法,放大品牌效应,扩大社会影响,形成互动互促、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 运用媒体、网站等,对优秀品牌进行公示、宣传、推介,扩大品牌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不断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整体跃升。

五、品牌管理

  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党建工作品牌培育和管理,建立品牌创建活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长期跟踪问效。市直机关工委将把机关党建工作品牌创建活动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综合考评。建立机关党建品牌登记备案评审制度,推动创建活动持续健康发展。

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要认真抓好本《办法》的贯彻落实,找准机关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融互动的最佳结合点,不断提高党建工作品牌创建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